配方起源[編輯]
順丁烯二酸酐(或稱馬來酸酐)遇水變成順丁烯二酸(或稱馬來酸),兩者都不是核准的食品添加物[2],美國及歐盟有限度的允許使用順丁烯二酸酐在和食品直接或間接接觸的包材中[3],順丁烯二酸亦微量存在於蘋果酸或反丁烯二酸等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中,但是台灣未核准順丁烯二酸酐用於食用化製澱粉。[4],順丁烯二酸酐在台灣亦非列管的有毒物質[5][6]。
此食品用修飾澱粉可能由王東清所發明,他是一位退休的高中化學教師,2013年5月,媒體大幅報導此事件。5月26日,三立新聞專訪王東清本人,他自稱由人所託研究而研發出此修飾澱粉,可以使得口感比較好。2008年他曾以此申請「食品用修飾澱粉之製造方法」專利,當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未通過此專利申請。[7]據媒體報導,曾有人以新台幣30萬到100萬元的代價教導相關業者,使得這種有安全疑慮的配方被廣泛使用。但王東清澄清並非他所做,也未收取高額費用。[8] 5月27日王老師面對鏡頭不斷強調,「應該是沒有毒啦」,自己不清楚配方被濫用,但消息指出,他確實曾指導製售毒澱粉的協奇澱粉廠兩個月。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已對製售毒澱粉的協奇澱粉廠開罰,但對於指導協奇製造的退休教師王東清,衛生局說,無法可罰。衛生局表示,對協奇開罰新台幣13萬元,法源是食品衛生管理法,但王東清沒有製造及販售,衛生局無法開罰,協奇毒澱粉案已移送檢調。[9]
法律管制[編輯]
- 由於法律管制寬鬆,因而減少食品工業違法使用化工原料的難度。
- 由於未強制規範標示商品內容物種類,而台灣核准合法之化製澱粉多達21種,故市面上的商品出現標示為「食用化製澱粉」、「修飾澱粉」,或是根本未標示。
- 主管機關多頭馬車,各擁本位主義:
- 食品添加物: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 化工原料:經濟部工業局
- 毒性化合物:環境保護署
-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處
- 進口或出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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